近期,浙江嘉興平湖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倉分局在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在產品名稱、標示內容、含量和功能聲稱等方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規范現象仍十分突出,當場下架了21個品牌的問題標簽標識嬰幼兒配方乳粉552罐(盒)。
據介紹,此次檢查涉及轄區內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商場超市、母嬰店共15家,問題標簽標識嬰幼兒配方乳粉涉及品牌眾多,突出問題主要是原輔料來源方面,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等模糊信息;在含量聲稱方面,對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在產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質,以“零添加” “不含有”等字樣強調,如“不含任何防腐劑”;在功能聲稱方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myil、bhcd等功能性表述。
《食品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2016年10月1日施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均對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使用作出明確規定。執法人員對問題標簽標識嬰幼兒配方乳粉當場下架、責令立即停止經營,同時進行“清潔標簽”的現場宣傳教育,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企業對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