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記者從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前不久,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頒布了新的《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要求企業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嬰幼兒輔助食品大包裝產品且不生產嬰幼兒輔助食品最終銷售包裝產品的不予生產許可。
同時《細則》規定,企業食品加工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加工。建立人員健康檢查記錄,保證食品加工人員患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