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母乳代用品宣傳和銷售行為的通知》報告,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印嬰兒圖片,對于一些違法內容廣告一定要嚴查,為了給消費者一個安全消費的環境,對于嬰幼兒食品的督查力度又一步的增強。
11月5日,記者從衛生部門獲悉,我省將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母乳代用品宣傳和銷售行為的通知》,加強對嬰兒配方食品質量安全和標簽監管。
《通知》要求,嬰兒配方食品標簽標識上,應用醒目的文字標注說明母乳喂養優越性的宣傳標語,不得印有嬰兒圖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類似名詞。嚴肅查處含有明示或暗示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婦女和嬰兒的形象等違法內容的嬰兒配方食品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