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浙江省嘉興市公布了《嘉興市嬰兒洗浴場所衛生規范(試行)》,這為浙江全省對嬰兒洗浴提供了首個系統化的規范要求,能夠促進嘉興市嬰兒洗浴行業的發展,而嬰兒也能夠享受到更加專業的服務,并且已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最近幾年,嬰兒洗浴逐漸在國內流行起來,嘉興市的嬰兒洗浴行業也逐漸興起,但是嬰兒洗浴場所的條件卻參差不齊,近些年來,雖然嘉興市沒有發生什么大的嬰兒洗浴事故,但是小糾紛或者是小事故卻時有發生。
嘉興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吳小龍介紹,之前國家出臺的《公共浴室衛生標準》和《沐浴場所衛生規范》等文件,主要是針對成人洗浴場所的監管,但是嬰兒洗浴和成人洗浴的差異之處比較多,諸如水溫、洗浴用品和消毒條件等都不一樣,所以這些文件并不適合嬰兒洗浴行業。
早在2009年,浙江省衛生廳就指出,除了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婦保健機構之外,其他單位經營嬰兒洗浴都應當擁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并且還附加有對水溫、空氣濕度和消費要求都特殊規定,目前一共有28家嬰兒洗浴場所符合規定。
2012年下半年,嘉興市衛生局開始著手調研、起草系統性的規范文件,幾經修改之后《嘉興市嬰兒洗浴場所衛生規范(試行)》終于出臺。該規范對嬰兒洗浴場所的設置、布局、操作流程和臺賬管理等都做了多方面要求,如果場所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位置應遠離污染源,室溫宜為25至27攝氏度、一人一池(缸)一消毒,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還需設立完善的消毒文本檔案。